![](/images/banner_news.jpg)
不要把獵頭跟人才中介混為一談
人才中介組織≠獵頭公司
很多初涉此行的人誤以為人才中介組織指的就是獵頭公司,乃至也許連一些著名獵頭公司中資格較淺的顧問也分不清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實際上,兩者差異特征是十分明顯的。卓眾獵頭公司是專業(yè)獵頭中的佼佼者,卓眾獵頭為您提供精準的匹配度,專業(yè)的人才庫,全方位服務(wù)。專業(yè)獵頭就是強!
“中介”是個十分模糊的概念,無論是《現(xiàn)代漢語詞典》或是《新華字典》都解說其為“媒介”、“中間體”,英語則是“ intermediary”或是“medium”,同咱們實質(zhì)意義上的“穿針引線”的“中介”意思完全是風(fēng)馬牛不相干。“中介”這個詞有時還會引起大家的歧義和誤解。如果從廣義的規(guī)模來說,報紙發(fā)布招聘信息就是一種“人才中介”行動,因為它的確實確是一種“媒介物”,再如人才網(wǎng)站發(fā)布招聘信息也是中介行動。若這樣的話,“人才中介組織”就包含人才報社、人才網(wǎng)站組織、人才市場、職業(yè)介紹所等等。而獵頭公司恰恰被排擠在外。因為獵頭公司所從事的并不是“中介”行動,而是一種“署理”行動。
國家人事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 1號令《人才市場管理規(guī)則》第五條對此所下的定義則對比高超:“本規(guī)則所稱人才中介效勞組織是指為用人單位和人才供給中介效勞及別的有關(guān)效勞的專營或兼營的安排”。這樣一來,便把獵頭公司容納在內(nèi),盡管其并不“中介”,但它是“為用人單位和人才供給別的有關(guān)效勞的專營組織”。
從獵頭的傳統(tǒng)理論來說,獵頭公司所從事的與職介所最大的不一樣,是它只能代表雇主一方,而職介所可一起代表兩方。依照其同雇主簽定的署理協(xié)議,獵頭公司的署理有直接和直接兩種,即通常咱們在民法上所謂的顯名署理和隱名署理。顯名署理行動即直接以雇主的名義對外招聘,即獵頭公司被雇主所聘任,作為雇主的托付署理人對外進行招聘活動;而隱名署理即獵頭公司以自個的名義對外進行招聘活動,多見的獵頭公司的所作所為通常為隱名署理行動,這就是獵頭公司為雇主保密的緣由地點。因為這種隱名署理的有償性,因而這種行動屬于行紀行動。
經(jīng)過上述剖析咱們可以知道,人才中介組織是一個廣義的概念,獵頭公司是一個十分狹義的概念。人才中介組織的概念被擴大后才能把獵頭公司容納入內(nèi)。因而把人才中介組織一概認為是獵頭公司并非準確。
卓眾獵頭公司是專業(yè)獵頭中的佼佼者,卓眾獵頭為您提供精準的匹配度,專業(yè)的人才庫,全方位服務(wù)。專業(yè)獵頭就是強!